Sunday, May 16, 2010

英國司法改革一隅

對於英美法系的認定,大多數人會說那是不成文法(Common Law),由於缺乏法典因此出現了陪審團、遵循先例等有別於成文法系的特徵。這樣的印象基本上是沒錯的,因為英國連憲法都沒有法典,因此在本次大選出現一個「僵局議會」之後(註一),竟然沒有法源依據新的內閣該何去何從,因而各方都可以各自引用先例來合理化己方執政的正當性。英國這種不成文法系的來源,據說是由於自古以來多受異族統治的結果;例如在受羅馬統治的年代,羅馬統治者不識當地語言,地方百姓也不識字,即便羅馬有法典也無用武之地,因此在判決時便是地方統治者說了算,久而久之便形成這種以法官為最高依歸的法律形式。對於這樣的法律體系,英國人說不定是有點羞於啟齒的,例如我那當律師的樓友N便近乎辯護式地強調英國法律近年來也逐漸走上成文法這條路了。或許他是對的,但畢竟英國使用法典的時間不長,於實務上難免有點期期艾艾之處,例如英國的誹謗法就是其中的經典例子。英國的誹謗法之怪,吸引了全世界紳士淑女競相前往打誹謗官司,為倫敦博得「世界誹謗之都」(libel capital of the world)之花名;然而從去年起法界人士力促誹謗法修法的聲浪逐漸壯大,而這一切要從一位科普作家與他的誹謗官司說起。

對科普略有涉獵的朋友大概都對Simon Singh(賽門‧辛)這名字不陌生;他是《費馬最後定理》以及《碼書:編碼與解碼的戰爭》的作者,2003年基於他對科學社群的貢獻受女王頒贈騎士勳章一枚。他的近作探討醫學中的所謂另類療法,共同作者Edzard Ernst是一位曾經學習脊骨神經治療(註二)的合格醫師。於英國脊骨神經治療協會(The British Chiropractic Association,BCA)舉辦「脊骨神經認識週」(Chiropractic Awareness Week)之際,Simon根據Edzard所提供的資料於衛報發表一篇文章(註三),指出雖然脊骨神經治療的創始人聲稱99%疾病都是由於脊椎不正所引起的,但事實上並沒有證據足供證明整脊可以治療氣喘、耳道感染、以及其他小兒疾病,甚至因整脊而死亡的例子也所在多有。此言一出自然引起BCA不滿,一怒之下將Simon告上法庭,控訴他誹謗名譽。原本Simon毫不擔心會在法庭上失利,沒想到高等法院法官竟然判Simon有罪,這下可震動了整個科學界,深怕此例一開將引起寒蟬效應,因此群起不僅僅是要為Simon平反,還要捍衛學界的言論自由。

為何BCA告Simon誹謗可以成立?原因在於英國誹謗法的奇怪規定。一般成文法都會明訂原告要負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然而英國誹謗法卻採取了相反的作法(reverse burden of proof);英國誹謗被告在法庭前是有罪的,除非他能舉證表明自己無罪。在Simon這個例子裡,BCA認為Simon批判脊骨神經治療妨礙了他們的名譽,因此在法庭上Simon必須證明整脊確實不能治療氣喘、耳道感染、以及其他小兒疾病才能勝訴。這樣的法律對於原告實在過份有利,再加上可要求的賠償金又高,無怪乎全世界富人名流爭相到倫敦遞狀大發誹謗財。

Simon一審敗訴後繼續上訴(註四);在各界的壓力之下,法院派出三位資深法官來聆聽Simon的申訴。說到底英國的成文法還是深受不成文法的影響,也就是人治大於法治;事情鬧得這樣沸沸揚揚,這三位資深法官會公然與民意作對嗎?但是英國誹謗法就是明文規定舉證責任在被告,法官一時三刻也無法竄改法典,於是乎便一致公認Simon只是表達個人意見,絕無惡意詆毀BCA之意,終於在日前改判Simon無罪。雖然這個事件算是圓滿落幕,但畢竟世上沒有太多個Simon能有廣大的科學社群為其後盾,因此誹謗法修法運動仍持續進行中。英國司法改革之路正方興未艾。

註一:英國大選與台灣不同的是,並非分別選出「總統」與「立法委員」,而是選民在自己的選區選出一名「議會代表」(MP,Member of Parliament),議會代表的總數中,若某一黨的席次過半數則這個黨可以名正言順地執政,選出代表女王左右手的「總理」(PM,Prime Minister)。此次大選沒有任何一黨的席次過半,稱為僵局議會(hung parliament)。

註二:整脊類似中醫的推拿,基本概念是人體的骨骼不正容易導致一些生體機能不正常,惟中醫除骨骼外還兼顧筋脈,且推拿手法較為溫和,有時還需佐以針灸以幫助肌肉放鬆,但整脊則僅強調脊椎骨,且治療手段較為雷霆霹靂。聽做過整脊治療的朋友描述,整脊是直接將脊椎骨一段一段扳直。

註三:這篇文章在BCA控告Simon之後已被衛報從網路上刪除,原文可以在此找到。

註四:英國的法庭和台灣的法庭略有不同;判Simon有罪的是英國的高等法院(Royal Courts of Justice),這個判決就算是最終判決了,若對這個判決結果不滿則可提出「申訴」(appeal)。如果對申訴結果還是不滿,就只有去請求上議院的貴族了,因為英國的上議院目前是充當英國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