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4, 2010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下)

記蘇案更二審第24次開庭

由於預估本次開庭精彩可期,因此法庭門口一大早便大排長龍。在發放報名表時,人本基金會的蕭逸民大哥便來通知大家這次開庭可能會持續一整天,因為檢方預定他們需要一整天的時間來詢問李昌鈺博士。我身為一個CSI迷當然很興奮,因為檢方詢問越久代表對細節的討論越多,也越容易拼湊出全貌並找出不合理之處。由於李昌鈺博士於2007年以專家證人的身份出庭時,遭到檢方質疑其專業鑑識能力,因此本次被告律師團如臨大敵,在詢問過程中聚焦於李昌鈺博士的專業學經歷,包括曾經處理過的以血跡、刀痕、傷口等為判斷依據的刑案,以證明即使李博士未曾到過命案現場也有能力進行鑑識工作。接著李昌鈺博士便播放一段自製的3D動畫加上模擬現場勘驗的影片,用以解說命案現場可能發生的情況。

在被告律師的詢問告一段落之後,大家對於檢方會提出的問題都摒息以待,不知對方會如何反駁李昌鈺博士的推論。令人遺憾的是,檢方這次又是雷聲大雨點小;事前恐嚇需要一整天的時間,其實中心問題只有反覆問來問去的「兇手最大行兇範圍」一項,一再質疑李昌鈺博士的報告中所計算的行兇範圍有誤,不僅責怪李博士沒有親自測量兇嫌的各項數據,還要求現場測量蘇建和等三人的胸長與手長。(註一)李昌鈺博士的回應有兩大點。首先,這個「兇手最大行兇範圍」只是一項推估,真正的行兇範圍一定小於這個範圍,而幾公分的差距並不足以影響報告的結論。其次,王文孝的數據是法醫提供的,而檢方並未提供他其他參考數據,倘若檢方願意提供數據他當然也願意使用。其實製作鑑識報告理應是檢方的責任;然而檢方不僅沒做份內的工作還來責怪對方只用單方面的數據,頗有點做賊喊捉賊的味道。(註二)

除了這項質疑之外,檢方之後提出來的瑣碎問題簡直都是乏善可陳,簡而言之主要都是在挑剔報告中小細節,結果反而凸顯檢方相當缺乏基本邏輯概念。舉例而言,報告書中有一張簡略的現場示意圖,因為一張圖無法表現命案現場的細節,因此再從這張圖中標出一些地點另做詳細說明。然而檢方卻拿這張示意圖與另一張現場還原圖來比對,堅持這兩張圖片對於一些家具等細節的描繪大小不一,質疑李昌鈺博士的現場還原前後矛盾。被告律師強調示意圖僅是為了「示意」,因此並不是精確描繪的圖片,然而檢方卻一再堅持整本報告書並沒有寫出「示意」兩個字,一直到被告律師指出原文中稱這張圖片為「目錄」,整段鬧劇才算是告一段落。

一直到最後檢方要李昌鈺博士指出他們的起訴書中哪裡有寫「刀棍其下」四個字,我才有點捉摸到檢方的腦子到底在想什麼。簡單來說,李昌鈺博士針對刀痕、血跡、以及現場空間等等的鑑識,指出命案現場極不可能有四名兇手「刀棍其下」;尤其屍體身上並無發現任何棍棒所造成的傷痕,因此檢方報告中指稱有人持棍棒攻擊死者一項定然是無中生有。因此檢方一抗議自己報告書中沒寫「刀棍其下」四個字,我就在肚子裡偷笑了;感情是檢方已經知道自己理虧卻不願認錯,因此想盡辦法證明自己沒犯錯。

其實我猜想當初警方在刑求兇嫌時當真是認為自己在替天行道,而檢察官也說不定是真心認為這群人肯定是罪無可赦的共犯,因此就初步犯下了一個無心之過。然而當這個錯誤越滾越大,大到無法收拾時,檢方便不得不想方設法來保護自己了。倘若事實證明蘇建和等三人無罪,那麼反過來說,檢方便要被追究責任了,因此便演變成一種你死我活的局面。然而我不知道檢方有沒有想過,為了掩飾自己的過失而讓無辜的人受死,這和親手謀殺三人有什麼兩樣呢?如果讓這個錯誤的雪球越滾越大,最後的結果將會是檢方害死三條無辜的人命;然而只要檢方虛心認錯,便可以立即避免自己鑄下更大的過錯,期待檢方早日領悟這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道理。


註一:我沒有看過李昌鈺博士的鑑識報告書,因此不清楚這個「最大行兇範圍」的脈絡,但根據法庭內對話的上下文來分析,似乎是這個兇手可能行兇範圍的推估是鑑識過程中的一個標準步驟,用以對照命案現場大小等等其他資訊,作為現場重建的一個輔助資訊。最大行兇範圍這此是以圓球體π×半徑平方來計算,而半徑則是手長+胸長+刀長。檢方質疑報告中王文孝的胸長小於蘇建和等三人,認為報告中行兇範圍的計算不合理,亦即王文孝的最大行兇範圍應該更大。然而檢方似乎忘了,李博士的報告中提及,在這麼小的空間內揮動凶器很難不在家具以及其他嫌犯身上留下刀痕,所以行兇範圍越大其實對檢方更有利。因此當法官對檢方指出這一點時,李昌鈺博士馬上笑著說謝謝庭上。

註二:事後證明檢方這段詢問起造成了「李昌鈺博士的鑑識報告不客觀」這個假象。被害人家屬吳唐接先生接受採訪時表示,由於李昌鈺博士只使用被告律師團所提供的資料,因此結論自然會對蘇建和等三人較為有利。我一直很好奇為何吳唐接先生是否曾經懷疑過檢方的結論;我認為他是一個講道理的人,是以我一直不明白為何這麼多證據似乎都無法改變他對犯罪現場的認定。

Monday, August 16, 2010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上)

記蘇案更二審第24次開庭


如果說每個人生來都有各自的使命,那麼蘇建和、劉秉郎、以及莊林勳的使命或許就是幫助台灣的司法改革。十八年前的命案現場只採到王文孝一人的血指紋與腳印,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蘇等三人曾經到過命案現場,然而這三條無辜的生命卻差點斷送在台灣司法界的手裡。有時我跟一些不知情的人提及這件案子,不少人的反應是「如果他們是無辜的為甚麼會被捉」,言下之意是警方不會毫無理由逮捕無辜百姓。如果我繼續解釋警方在完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逮捕這三人,不少人會漠不關心地回應「他們應該也不是什麼好孩子啦!」

不符合社會標準「好孩子」定義的人就應該被處死嗎?當然說這話的人並不真的這麼想,他們話中所傳達的訊息應該是要這樣解讀的:首先,他們認為法院不會將無辜的人判處死刑;其次,他們認為無辜的人不會無故被牽連。看來台灣民眾對於司法界還是有相當程度的信心,認為衣冠楚楚的紳士淑女不會做出不合理的判決;同時這也顯示出一般人的偏見,認為這世上有兩群人,高高在上的一群是清白無辜的,其他的一群人則是無論犯下甚麼罪刑都不令人意外。然而根據我長年累月的心得,我可以肯定這世上最嚴重的罪刑往往越是位高權重之人越可能犯下,而這樣的例子俯拾皆是。美軍在阿富汗屠殺平民,順便將目擊證人路透社記者滅口,這不是一般人做得來的。冷血殺害尹清楓上校的兇手也決不是平民百姓。而陳致中能在紐約買豪宅、劉政鴻兩年內能賺到四千萬,再再證明《官場現形記》所說的「做官的利息總比做生意的好」在一百年後仍適用於古今中外。

達官貴人犯下罪刑很容易可以脫罪,然而市井小民遭受冤屈卻是有苦難言。連岳飛都可以因莫須有的罪名而被賜死,無辜百姓蒙上不白之冤更是有多種原因,諸如懷璧其罪、得罪權貴、乃至於純粹倒楣,而蘇建和等三人的遭遇大概可以歸類於於飛來橫禍。事情的經過是,軍人王文孝於1991年3月24日晚間潛入被害者吳姓夫婦家中準備偷竊,事前先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做為防身之用,於吳姓夫婦房中搜索財物時驚醒兩人,於是以菜刀砍殺二人致死,接著洗劫財物後離去。事後警方循血指紋逮捕王文孝,王文孝坦承犯案並詳述經過,但警方片面認為此案必有共犯,因而逼迫王文孝供出共犯,王文孝因此說出謝廣惠、王文忠、黑點與黑仔四人為共犯。經過了一長串的偵訊過程,演變為蘇建和、劉秉郎、以及莊林勳等三人為此命案之共犯。

以現今的眼光來看,法院對蘇等三人的判決完全缺乏根據。看過CSI影集的人應該對於辦案過程不陌生,也應該很清楚倘若檢方在現場沒有找到任何毛髮、指紋、纖維等線索,根本無法起訴任何人。然而在十八年前科學辦案還不發達的年代,口供仍被採納為辦案的依據,無罪推定原則也尚未在台灣落實(註一),因而在更二審後的每次開庭都像在回顧與檢討過去不合理的制度與措施,宛如一場場新舊思維的對話。有時一整場開庭都在處理程序問題,諸如爭執哪些證據應列入考量等等,因而這次李昌鈺博士以證人身份出庭讓人分外期待,希望檢方與被告律師雙方可以針對證據事實部分進行深度討論。(未完待續)

註一:「無罪推定」意即任何人在被確認有犯罪事實以前都應該被認為是清白的(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而任何人想控訴對方有罪都必須負起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以本案來說,檢方未能提出任何證據卻控蘇建和等三人有罪,已違反了這兩大基本原則。

Sunday, May 16, 2010

英國司法改革一隅

對於英美法系的認定,大多數人會說那是不成文法(Common Law),由於缺乏法典因此出現了陪審團、遵循先例等有別於成文法系的特徵。這樣的印象基本上是沒錯的,因為英國連憲法都沒有法典,因此在本次大選出現一個「僵局議會」之後(註一),竟然沒有法源依據新的內閣該何去何從,因而各方都可以各自引用先例來合理化己方執政的正當性。英國這種不成文法系的來源,據說是由於自古以來多受異族統治的結果;例如在受羅馬統治的年代,羅馬統治者不識當地語言,地方百姓也不識字,即便羅馬有法典也無用武之地,因此在判決時便是地方統治者說了算,久而久之便形成這種以法官為最高依歸的法律形式。對於這樣的法律體系,英國人說不定是有點羞於啟齒的,例如我那當律師的樓友N便近乎辯護式地強調英國法律近年來也逐漸走上成文法這條路了。或許他是對的,但畢竟英國使用法典的時間不長,於實務上難免有點期期艾艾之處,例如英國的誹謗法就是其中的經典例子。英國的誹謗法之怪,吸引了全世界紳士淑女競相前往打誹謗官司,為倫敦博得「世界誹謗之都」(libel capital of the world)之花名;然而從去年起法界人士力促誹謗法修法的聲浪逐漸壯大,而這一切要從一位科普作家與他的誹謗官司說起。

對科普略有涉獵的朋友大概都對Simon Singh(賽門‧辛)這名字不陌生;他是《費馬最後定理》以及《碼書:編碼與解碼的戰爭》的作者,2003年基於他對科學社群的貢獻受女王頒贈騎士勳章一枚。他的近作探討醫學中的所謂另類療法,共同作者Edzard Ernst是一位曾經學習脊骨神經治療(註二)的合格醫師。於英國脊骨神經治療協會(The British Chiropractic Association,BCA)舉辦「脊骨神經認識週」(Chiropractic Awareness Week)之際,Simon根據Edzard所提供的資料於衛報發表一篇文章(註三),指出雖然脊骨神經治療的創始人聲稱99%疾病都是由於脊椎不正所引起的,但事實上並沒有證據足供證明整脊可以治療氣喘、耳道感染、以及其他小兒疾病,甚至因整脊而死亡的例子也所在多有。此言一出自然引起BCA不滿,一怒之下將Simon告上法庭,控訴他誹謗名譽。原本Simon毫不擔心會在法庭上失利,沒想到高等法院法官竟然判Simon有罪,這下可震動了整個科學界,深怕此例一開將引起寒蟬效應,因此群起不僅僅是要為Simon平反,還要捍衛學界的言論自由。

為何BCA告Simon誹謗可以成立?原因在於英國誹謗法的奇怪規定。一般成文法都會明訂原告要負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然而英國誹謗法卻採取了相反的作法(reverse burden of proof);英國誹謗被告在法庭前是有罪的,除非他能舉證表明自己無罪。在Simon這個例子裡,BCA認為Simon批判脊骨神經治療妨礙了他們的名譽,因此在法庭上Simon必須證明整脊確實不能治療氣喘、耳道感染、以及其他小兒疾病才能勝訴。這樣的法律對於原告實在過份有利,再加上可要求的賠償金又高,無怪乎全世界富人名流爭相到倫敦遞狀大發誹謗財。

Simon一審敗訴後繼續上訴(註四);在各界的壓力之下,法院派出三位資深法官來聆聽Simon的申訴。說到底英國的成文法還是深受不成文法的影響,也就是人治大於法治;事情鬧得這樣沸沸揚揚,這三位資深法官會公然與民意作對嗎?但是英國誹謗法就是明文規定舉證責任在被告,法官一時三刻也無法竄改法典,於是乎便一致公認Simon只是表達個人意見,絕無惡意詆毀BCA之意,終於在日前改判Simon無罪。雖然這個事件算是圓滿落幕,但畢竟世上沒有太多個Simon能有廣大的科學社群為其後盾,因此誹謗法修法運動仍持續進行中。英國司法改革之路正方興未艾。

註一:英國大選與台灣不同的是,並非分別選出「總統」與「立法委員」,而是選民在自己的選區選出一名「議會代表」(MP,Member of Parliament),議會代表的總數中,若某一黨的席次過半數則這個黨可以名正言順地執政,選出代表女王左右手的「總理」(PM,Prime Minister)。此次大選沒有任何一黨的席次過半,稱為僵局議會(hung parliament)。

註二:整脊類似中醫的推拿,基本概念是人體的骨骼不正容易導致一些生體機能不正常,惟中醫除骨骼外還兼顧筋脈,且推拿手法較為溫和,有時還需佐以針灸以幫助肌肉放鬆,但整脊則僅強調脊椎骨,且治療手段較為雷霆霹靂。聽做過整脊治療的朋友描述,整脊是直接將脊椎骨一段一段扳直。

註三:這篇文章在BCA控告Simon之後已被衛報從網路上刪除,原文可以在此找到。

註四:英國的法庭和台灣的法庭略有不同;判Simon有罪的是英國的高等法院(Royal Courts of Justice),這個判決就算是最終判決了,若對這個判決結果不滿則可提出「申訴」(appeal)。如果對申訴結果還是不滿,就只有去請求上議院的貴族了,因為英國的上議院目前是充當英國最高法院。

Tuesday, March 02, 2010

賀年小故事:奇妙的因果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一年的開始正是回顧過去總總的好時機。在英國揮軍侵略伊拉克數年之後,工黨Gordon Brown政權因金融危機而搖搖欲墜, Tony Blair出兵的正當性終於在民怨四起之下開始正式受到質疑。這樣的局勢猛一看或許有人會為Gordon Brown叫屈:明明一意孤行要花大把銀兩侵略伊拉克的是Blair,怎麽承受苦果的都是繼任的Brown呢?然而仔細一想,Brown是Blair執政期間的財政大臣,這次全球金融危機正是肇因於過去十幾年間毫無管制的大量金融衍生商品,而當時助長金融市場自由化的正是Gordon Brown本人。也就是說這波金融危機是Brown任職財政大臣期間所種下的因,於他出任英國首相之後馬上爆發,讓他本人必須面對自己所捅下的爛攤子,令人不由得不感嘆命運安排的奇妙。

這樣奇妙的因果其實也每天都發生在吾等升斗小民身上,在每個人身上都可以聽到類似的故事,例如我的樓友好人C一位同年好友的故事就可以拿來作為新年的警世通言。話說好人C似乎從小到大都是個少根筋的好孩子;雖然一些邊緣年輕人做過的荒唐事他多少都有份,諸如抽菸、喝酒、擅自佔用空屋、開銳舞派對等等,但本質上還是一個善良的好孩子。好人C不僅是個好人,而且是個爛好人;某天他轉調到公司內的另一個單位後,他前一個單位的主管找他去脫衣酒吧,好人C不僅自掏腰包花了200英鎊,還宿醉到隔天上班嚴重遲到!說起來好人C實在是倒楣到了極點,但好人也時也是會有傻福的;原來他現在的主管和前主管是朋友,因此好人C不僅沒有因為宿醉遲到受罰,當天中午他的新主管還請他吃午餐,真是意想不到的發展。說起來這種應酬和任用親信的辦公室文化是應該受到批判的,不過還是暫且回歸主題來談好人C少年時代的一位朋友

好人C大約從小就是老師眼中的問題學生,不僅小小年紀就抽菸喝酒,成績想必也不會太優異(註一)。當時好人C有個同學,姑且稱之為Z,經常和他們一群人一起混,但當Z的父母發現這群人抽菸喝酒之後相當生氣,便勒令Z不准再和C等人來往。Z確實聽從父母的話不再和好人C等若干人來往了,然而沒想到的是Z之後所結交的狐群狗黨竟比C等一票人來得更糟,不是抽菸而是哈起草來了!某天Z的父母得知Z竟然在哈草自然是萬分暴怒,Z因為這種這種那種那種原因竟謊稱是好人C教他哈的草(註二)。Z的父母在狂怒之下直衝學校抗議,學校也竟然不問就裡地直接就將C給停學,而好人C便莫名奇妙地當了替罪羔羊!事後學校終於查明真相還給C一個清白,但Z的父母早已在C復學之前便帶著Z離開這所學校,大約是覺得千錯萬錯都是這間學校的錯,自己生出來的兒子肯定不會錯。

在Z的父母本著孟母三遷的精神離開該所高中之後,好人C就沒有再聽聞Z的任何消息了。沒想到事隔多年之後,這位Z同學竟然在Facebook上找到C還將他加為好友,而好人C赫然發現Z在過去這段期間竟然加入了法國外籍兵團!根據好人C的說法,加入法國外籍兵團的人多有一段不欲人知的過去,因此他對於Z竟然會加入法國外籍兵團感到驚訝又好奇,不知對方在過去數年之間究竟發生了些什麼事,不過可以九成九肯定絕對不會是好事。好人C眼見當初害得他這麼慘的同學竟然需要以生命為代價換取一個新身份,不知心中作何感想,而Z的父母眼見愛子走上這條路也不知他們是什麼心情。

世間事很多時候是這樣。十年前意氣風發、囂張跋扈的人,往往十年、二十年後才要開始面對過去所造下的孽。所謂十年風水輪流轉;人在走好運時擋也擋不住,橫行天下自以為可胡作非為無人能管,十年後走下坡運時才開始明白報應為何物。在政壇上近期的例子除了Blair和Brown之外,當然還有咱們偉大的陳前總統;運勢好時可以貴為天子,但失勢時亦可淪為階下囚。人是一種很不願意從歷史中學教訓的生物,因此未來政壇上肯定還會有大批人馬前仆後繼步上這三位紳士的後塵。而吾等升斗小民先天運勢便難以和皇親貴族相比,因此更要深深引以為戒。

註一:以上純屬推測,若有雷同之處純屬巧合。
註二:基於什麼原因我就不清楚了,大約是兄弟義氣吧,個人猜測是由於事態嚴重因此要保護當時的朋友。
註三:欠了一大堆說要寫都沒時間寫的主題,終於有一篇完成了,新年新希望啊!

Sunday, January 24, 2010

柯芬園行腳

牆角的流浪漢在遊客的歡笑聲中悠悠醒來,數百年前的倫敦殘影依舊迴盪在柯芬園各處。同樣的石版路上已不復見隆隆作響的推車往來載送蔬果,然而紛踏而至的人群依舊在此瞬間交會、漠然離去。依舊是遊客蜂擁而至的一天。魔術師架起小方桌,不時在隨身皮箱裡摸索;石版上的黑色大皮箱偶爾露出一條細縫,裡頭偶爾黑白分明,偶爾色彩炫麗。小女孩拉著母親的手駐足觀看,父親專注地拿著攝影機,路旁的襤褸流浪漢對著圍觀群眾叫賣雜誌:「幫助無家可歸的人。」他們說。然而遊客依舊行色匆匆。百年前的柯芬園總是群聚著襤褸的竊賊與乞兒;十二歲的小狄更斯踏著石版到工廠裡幹活,同年紀的小小竊賊專往人衣服口袋裡摸,一溜煙消失在石版路的另一頭。

魔術師與人群同樣來自世界各地。魔術師有著黝黑的面孔與深邃的輪廓,蓄一把亂鬍,一開口是蘇格蘭口音:「握住這個棉球。」魔術師對小女孩說。但小女孩不懂。「妳打哪來?」小女孩的神色依舊迷惘,而父親笑了:「我們來自巴黎。」「歡迎來到倫敦!」魔術師左手的棉球瞬間消失在空氣中,兩顆棉球自小女孩的手掌裡彈出,眉宇間的迷惘瞬間蛻變為不可置信的驚喜。

於是人們喜歡來到柯芬園。把貧窮與疲憊攤在陽光下買賣;一個銅板交換喜悅與歡笑,賣藝人和遊客在明亮的廣場上瞬間交會、漠然離去。百年前在此開張的魔術用品店如今搬遷到查令十字路口,稚氣未脫的店員生澀地向年輕魔術師展示新上架的商品。意氣風發的年輕魔術師有一雙倨傲的碧眼,在幽暗的店裡炫耀拿手伎倆與巡迴世界各地的經驗:「魔術不是伎倆,是一種藝術。」店員的嘴角漾起青澀微笑,在幽暗的燈光下收攏撲克牌,想像有朝一日也前往遙遠的東方巡迴表演。

船隻棲息在柯芬園南邊的泰晤士河畔。這裡總是有人來,而有人要離開。蓄一把亂鬍的魔術師沒有離開過這片土地。雖然生長在一個看得見海的國度,然而並非每個港口都可以啟航。大鬍子魔術師的祖父來自遙遠的東方,魔術師想著日後要沿著海上絲路拜訪祖父的故鄉。一個銅板交換喜悅與歡笑;把貧窮與疲憊攤在陽光下買賣,來自巴黎的小女孩笑逐顏開,一陣歡笑引得廣場上的鴿群振翅飛翔。

這裡是柯芬園;人群在此瞬間交會,漠然離去。竊賊依然專往遊客口袋裡摸,一溜煙隱沒在人群中。落日西沈,小販收起隆隆作響的推車;廣場上的遊客逐漸散去,越見稀落的人群拖出越見削長的人影。魔術師收起皮箱向南岸緩緩走去;從河的這邊望過去,橋上的魔術師彷彿踏著階梯走進船艙裡。但船隻仍然沒有離港。廣場上的歡笑聲逐漸散去,一個襤褸的身影回到牆角,將沒賣完的雜誌往頭下一堆、把全身裹進發灰的大衣裡,面向夕陽悠悠地躺下了。

註:刊載於2009年11月18日聯副。文中提到的魔術用品店Davenports Magic Shop日後有機會再來介紹。